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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诉讼套取公积金?盐边两当事人领“真罚单”
www.mb.panzhihuapeace.gov.cn 】 【 2025-12-23 09:29:41 】 【 来源:法治四川APP

 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

  

  住房公积金是民生保障的“压舱石”,关乎群众住房需求与社会福利公平。然而,少数人竟妄图通过虚假诉讼钻制度空子,最终难逃法律严惩。近日,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成功查办一起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监督案件,两名违法人员被司法惩戒,以法治之力守护了公积金资金安全与司法权威。

  

  2022年3月,沙某某因生意亏损及妻子治病急需资金,伙同亲属沙某虚构8万元借贷关系,通过盐边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,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有效并获支持。随后,沙某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依法提取沙某某公积金账户余额7万余元。

  

  “整个案件快审快执,呈现出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的典型特征。”在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,盐边县检察院敏锐发现该案疑点。经调卷审查、询问当事人等细致核查,查清了二人虚构债权债务、借助司法程序套取公积金的全部事实。检察机关指出,该行为既破坏司法秩序,又扰乱公积金管理规范,已涉嫌虚假诉讼罪,遂依法移送犯罪线索至公安机关。

  

  考虑到二人具有自首情节,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、真诚悔罪,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,但建议法院撤销原裁定并予以司法惩戒。2025年11月11日,盐边县法院裁定撤销原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,驳回二人申请,并对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,让虚假诉讼者付出了应有代价。

  

  “诚信诉讼是公民的法定义务,虚假诉讼绝非‘零成本’。”检察机关表示,将持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,紧盯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等违法行为,织密法治监督网络。在此提醒,任何妄图通过虚构事实、规避法律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严惩,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。

编辑:景文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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